星期天的下午,小剛拿出自己的零花錢,像兔子一樣蹦蹦跳跳地去文具店買了一只藍色的鋼筆。他非常開心,心想:明天就要寫作文了,到時候我就用這支筆來寫作文,一定能得100分。
星期一到了,小剛把新買的鋼筆向小明炫耀了起來,小明看著漂亮的鋼筆,可羨慕了,也好想要一支。于是,趕緊跑下樓去買了一支和小剛一模一樣的筆。叮鈴鈴上課了,老師說:“請大家把作文本和筆拿出來準備寫作文了!逼渌瑢W都準備好了,就差小剛還在到處找那支新鋼筆。忽然,他抬頭看見小明桌子上有和自己一模一樣的筆,就認定那是自己的筆。下課后,小剛就去向小明要鋼筆。小明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,就像熱鍋上的螞蟻一樣干著急地說“這是我自己花錢買的筆!毙偮犃,頓時火冒三丈地說:“你花錢買的.?分明就是偷了我的鋼筆。”小剛最終使出吃奶的力氣,一把從小明手上搶走了筆。
小明在座位上傷心地哭了起來。小剛得意地回到座位,正準備翻開書的時候,忽然發(fā)現(xiàn)他的那支筆其實正好好地躺在書里。小剛這才恍然大悟,原來是自己誤會小明同學了。終于下課了,小剛趕緊跑過去對小明,低著頭不好意思地說:“對不起,小明,我誤會你了。給,這是你的筆。”說完,小剛難為情地把鋼筆還給了小明,他們又和好如初了。這個故事告訴我們:做事情切勿沖動,一定要三思而后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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