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永彬
【原文】
明犯國法,罪累豈能幸逃;白得人財,賠償還要加倍。
【譯文】
明明知道而故意觸犯國法,豈能僥幸地逃避法律的制裁?平白無故地取人財物,償還的要比得到的更加幾倍。
【注釋】
幸逃:僥幸脫逃。
【評語】
暗犯國法,遲早會被人發(fā)現(xiàn)而受制裁,何況是明犯錯誤。明知違法而故犯,無非是權勢之徒,或是意圖僥幸。權勢大者豈能大于一國之民?僥幸一時豈能僥幸長久?千夫所指尚且要死,何況一國之人皆棄。今日有經(jīng)濟犯逃亡他國,以為得計,終日躲躲藏藏,不能葉落歸根,形同放逐,襤褸于他國檐下,一旦遣送回來,更是身敗名裂,何來僥幸之有?
白得人財,便是不當?shù)枚≈约翰⑽锤冻鲆稽c血汗,便拿了他人努力的成果。你白得,必有人蒙不白之冤,這種冤枉豈能不索償?shù)?社會上有公道,國家有法律,“一分耕耘,一分收獲”才是正理。平白取人錢財,于理不合,多半不容于法。如果這是壞人對你另有所圖,這財又豈是好消受的?只怕到時付出的代價比法律所償者還要重呢!
【詩人簡介】
王永彬,字宜山,人稱宜山先生, 一生經(jīng)歷了乾隆、嘉慶、道光、咸豐、同治五個時期。著有《圍爐夜話》、與《菜根譚》、《醉古堂劍掃》一起被稱為“處世三大奇書”。
王永彬生于乾隆壬子年正月二十三亥時,卒于同治己巳年正月二十五巳時,享年七十有八。為南宋孝宗時王剛中之后,經(jīng)兩次遷徙,直到其父清朝乾隆間才遷往荊州府枝江縣城西十五里石門坎(今湖北省宜都市枝城鎮(zhèn)石門坎人)。年少時,其仲兄去世,一度面臨輟學,后發(fā)憤始得入縣學讀書。他不喜科舉,很晚才恩獲貢生科名,為修職郎,參與編修同治版本《枝江縣志》,擔任“分修”。后候選教諭,因深受儒家思想熏陶,在教學中,先令學生修身,次教其治學,不以科舉應試為唯一目的。并能身先士卒,修養(yǎng)己身而后教。同時對于鄉(xiāng)人,見善必賞;見過必反復規(guī)勸,一定要使其徹底改正。
王永彬涉獵廣泛,在著述授業(yè)之余,經(jīng)史諸子書法醫(yī)學皆習,尤好吟詩,其同郡文友王柏心為其撰寫《勅授修職郎宜山王公傳》記載:“公著述外,尤好吟詠,與高安周柳溪、彝陵(夷陵)羅夢生結詩社,號吟壇三友”。
王永彬為人不愛榮華富貴,生性純茂沖遠。光緒《荊州府志·卷五十七·藝文志》記載:“王永彬,字宜山,歲貢生,性孝友,隱居教授。邑令朱錫綬耳其名,虛心造訪,永彬鑿坯而遁!迸c友人一起每酒醉高論,說到古忠孝義烈之事,則沾襟涕泗不能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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