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戚里有分財不均者,更相訟。齊賢曰:“是非臺府所能決,臣請自治之!饼R賢坐相府,召訟者問曰:“汝非以彼分財多,汝分少乎?”曰:“然!本呖,乃召兩吏,令甲家入乙舍,乙家入甲舍,貨財無得動,分書則交易,明日奏聞,上曰:“朕固知非君不能定也!
【譯文】
宋朝時,王室外戚所住的鄰里中,有人認為財產(chǎn)沒有平均分配,因而互相控告。張齊賢(冤句人,字師亮)對皇帝說:“這不是御史臺所能判決的,請讓微臣親自去處理。”張齊賢對互相控告的人問道:“你不是認為他分的財產(chǎn)多,你分的少嗎?”“是的!眱烧叨既绱嘶卮。張齊賢便讓他們詳列財物條目,再找兩名役使,命令甲家的財物搬入乙的房舍,乙家的搬入甲的房舍,所有的財物都不能動,分配財物的文件也交換,第二天就向皇帝奏報,皇帝說:“朕就知道沒有你不能決斷的!
【注釋】
①戚里:皇帝外戚聚居的地方,此處指外戚。
②更:互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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