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太史慈在郡。會(huì)郡與州有隙,曲直未分,以先聞?wù)邽樯。時(shí)州章已去,郡守恐后之,求可使者。慈以選行,晨夜取道到洛陽,詣公車門,則州吏才至,方求通。慈問曰:“君欲通章耶?”吏曰:“然。”“章安在?題署得無誤耶?”因假章看,便裂敗之,吏大呼持慈,慈與語曰:“君不以相與,吾亦無因得敗,禍福等耳,吾不獨(dú)受罪,豈若默然俱去?”因與遁還,郡章竟得直。
【譯文】
三國時(shí),吳國的郡、州兩府間常有沖突,而朝廷很難分辨誰是誰非,往往以先呈送的公文為是。有一次州府的奏章已送出,郡府怕落后,于是征求能攔截州使者的人。太史慈(三國吳人,字子義)正巧在郡內(nèi),就志愿前往。日夜兼程,來到洛陽,到了宮門口時(shí),州府的使者才到,正要請人通報(bào)。太史慈先問使者:“你是來呈送州府奏章的嗎?”答:“正是!庇终f:“奏章在哪兒?題署沒有錯(cuò)誤嗎?”于是假意檢視,卻把奏章給撕了。使者大叫抓人,太史慈卻說:“如果你不隨便把奏章交給我,我也撕不了。我若被抓,你也難脫罪,不如假裝沒事回去吧!庇谑莾扇艘黄痣x開洛陽,而郡府的奏章也就順利地呈給朝廷了。
【注釋】
①公車:漢代官署,負(fù)責(zé)接待臣民上書和征召。
②。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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