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邁
【原文】
漢官名有不書于《百官表》而因事乃見者。如行冤獄使者,因張敞殺絮舜而見;美俗使者,因何并代嚴詡而見;河堤使者,因王延世塞決河而見;直指使見,因暴勝之而見。豈非因事置官,事已即罷乎?
【譯文】
漢朝有的官名沒有記錄在《 百官表》 里,而通過有關事件的記載才可以看到。例如“行冤獄使者”,通過張敞殺絮舜的事可以看到;“美俗使者”,通過何并代理嚴詡為撅川太守的事可以看到;“河堤使者”,通過王延世堵塞黃河決口的事可以看到;“直指使者”,通過暴勝之的事可以看到。這難道不是由于具體事務設置官位,事情結束就撤除嗎?
【詩人簡介】
洪邁(1123——1202),南宋饒州鄱陽(今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)人,字景盧,號容齋,又號野處。洪皓第三子。官至翰林院學士、資政大夫、端明殿學士,副丞相、封魏郡開國公、光祿大夫。卒年八十,謚“文敏”。配張氏,兵部侍郎張淵道女、繼配陳氏,均封和國夫人。南宋著名文學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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