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邁
【原文】
唐世赦宥,推恩于老人絕優(yōu)。開元二十三年,耕籍田。侍老百歲以上,版授上州刺史;九十以上,中州刺史;八十以上,上州司馬。二十七年,赦。百歲以上,下州則史,婦人郡君;九十以上,上州司馬,婦人縣君;八十以上,縣令,婦人鄉(xiāng)君。天寶七載,京城七十以上,本縣令;六十以上,縣丞;天下侍老除官與開元等。國朝之制,百歲者始得初品官封,比唐不侔矣。淳熙三年,以太上皇帝慶壽之故,推恩稍優(yōu),遂有增年詭籍以冒榮命者。使如唐日,將如何哉?
【譯文】
唐代赦免罪人寬肴過失,對老人施及的恩惠非常優(yōu)厚。開元二十三年,皇帝親行籍田禮。侍奉老人百歲以上的,封給上州刺史的頭銜;九十歲以上的,封中州刺史;八十以上的,封上州司馬。開元二十七年,赦免天下。百歲以上的老人,封下州史,百歲以上的婦女,封為郡君;九十歲以上的老人,封上州司馬,婦女封為縣君;八十歲以土的,封縣令,婦女封鄉(xiāng)君。唐天寶七年,京城里七十以上的老人,依照縣令的待遇;六十以上的,按縣丞對待;京城外全國侍奉老人安排官銜跟開元年間一樣。我們朝的制度,百歲的人才能得到初品官的封銜,跟唐代就不相等了,淳熙三年,因為太上皇帝慶壽的緣故,施加恩惠稍為優(yōu)厚,于是有虛加歲數(shù)謊報籍貫來冒領(lǐng)光榮任命的人。如果象唐代那樣,將會怎么樣呢?
【詩人簡介】
洪邁(1123——1202),南宋饒州鄱陽(今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)人,字景盧,號容齋,又號野處。洪皓第三子。官至翰林院學(xué)士、資政大夫、端明殿學(xué)士,副丞相、封魏郡開國公、光祿大夫。卒年八十,謚“文敏”。配張氏,兵部侍郎張淵道女、繼配陳氏,均封和國夫人。南宋著名文學(xué)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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